陕西警方绥德县公安局关于征集“沙霸”“垃圾霸”“黑物业”等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行业领域违法犯...
绥德县公安局关于征集“沙霸”“垃圾霸”“黑物业”等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行业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绥德县公安局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沙霸”“垃圾霸”“黑物业”等违法犯罪线索。特通告如下:#榆林头条#
一、 征集线索范围
(一)“沙霸”“石霸”等违法犯罪行为:
1、在建筑工程、小区装修等领域,强行垄断砂石、水泥、建材等供应,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的;
2、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阻止业主或施工方自行购买材料、雇佣施工队伍的;
3、抬高价格、以次充好,实施强买强卖的。
(二)“垃圾霸”等违法犯罪行为:
1、在小区、商场、工地等区域,强行垄断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业务的;
2、随意抬高清运价格、敲诈勒索业主、物业或商户的;
3、采取非法手段打击、排挤合规清运竞争对手的。
(三)“黑物业”等违法犯罪行为:
1、物业公司勾结社会闲杂人员,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缴物业费、停车费等;
2、擅自停水、停电、停气,干扰业主正常生活的;
3、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如公共停车位、广告收益、维修基金)的经营收益,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的;
4、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服务质量极差,且拒不整改,严重侵害业主权益的;
5、纵容或直接参与“沙霸”、“垃圾霸”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 举报方式
1. 举报电话:110 ;0912-5628060。
2. 当面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绥德县公安局扫黑办进行当面举报。
3. 信函举报:举报人可将举报材料邮寄至绥德县公安局扫黑办。
三、 举报要求
1、举报人应尽可能详细地提供“沙霸”“垃圾霸”“黑物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具体表现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等,以便于调查核实。
2、举报人应如实举报,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提供虚假线索,扰乱扫黑除恶工作秩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的举报人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有效信息。
绥德县公安局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踊跃参与到打击“沙霸”“垃圾霸”“黑物业”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来,共同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和良好发展环境。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建设平安绥德、法治绥德贡献自己的力量。
特此通告。
绥德县公安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