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邓君 通讯员 于秀水近年来,广东省韶关市围绕建立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六大工作机制”,以法治化、制度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经市检察院审查,肖某某案定性由恶势力犯罪集团改...
近年来,广东省韶关市围绕建立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六大工作机制”,以法治化、制度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经市检察院审查,肖某某案定性由恶势力犯罪集团改为一般恶势力犯罪团伙。”“韶关市公安机关在每起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工作中,均抽调法制部门精干警力成立法治组,全程参与案件侦办工作,确保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合法合规。”
韶关市扫黑办负责人介绍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全市各级扫黑除恶部门严格落实“是黑恶犯罪一个都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都不凑数”的工作要求,树牢“铁案”意识,坚持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证据裁判、罪刑法定、疑罪从无,既不“拔高凑数”、也不“降格处理”,确保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经综合评议,充分运用明察暗访、走访调研、调查问卷等方式,翁源县教育领域重点整治工作达到了解除重点整治的条件,将按程序予以解除。”这是《韶关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评议工作办法》实施后一次成功的实践应用。据悉,《评议工作办法》明确了评议工作范围,包括重点关注县(市、区)整改情况、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情况和“三书一函”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等7个方面的工作可以纳入评议范围,并将评议结果作为整治整改验收、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韶关市扫黑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市扫黑办始终把制度机制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按照“一个平台、两大阵地、三大基础、四大抓手”职责定位,陆续完善建立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例会、工作会商、督查督办、线索管理、举报奖励、案件评查等一系列制度机制,有力推动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韶关市2023年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满意度达98.41%。
“扫黑除恶斗争与我们的日常工作、生活息息相关,举报涉黑涉恶犯罪也是我们每一村民应尽的职责”,韶关乐昌市北乡镇黄坌村村民谭均谦认真观看张贴在村里面的扫黑除恶宣传海报后感叹说。据悉,韶关市自2022年以来就着力打通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发动“最后一公里”,推动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宣传发动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1455个村(社区)实现了《反有组织犯罪法》《韶关市涉黑涉恶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宣传全覆盖。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韶关市在开展宣传发动上持续发力,着力构建市扫黑办牵头、10个县(市、区)具体实施、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的全方位、立体化“1+10+N”宣传体系,全面营造接地气、有生气、聚人气的扫黑除恶宣传发动生动局面,持续营造强大宣传攻势。
据了解,今年5月韶关市开展了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韶关市涉黑涉恶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主题宣传月期间,全市利用新媒体推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内容共900余篇,点击阅读量600多万次,共组织开展户外宣传活动2000余场、派发宣传资料50多万份,共开展“五进”活动5600多场次。
同时,韶关市把宣传发动工作做在日常,根据农民白天外出耕作、晚上在家休息的实际,引导县镇两级干部到挂点村(社区)、户,倾听群众烦心事,向群众宣讲扫黑除恶知识,摸排涉黑涉恶线索;针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情况,各村(居)委员会组建了老乡微信群、QQ群等,经常性推送扫黑除恶、反电信网络诈骗等有关报道,全面开展“指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