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政法扫黑除恶展播:长清区提质增效贡献坚实力量

2023-09-08 10:13:03 来源:  评论: 0点击:   收藏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长清区各级各部门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按照中央、省、市扫黑办要求,利剑扫黑,铁腕除恶,推动全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断走深走实,探索实施“1+1+N”宣传模式,不断为...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长清区各级各部门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按照中央、省、市扫黑办要求,利剑扫黑,铁腕除恶,推动全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断走深走实,探索实施“1+1+N”宣传模式,不断为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提质增效,打造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长清样板”,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良好氛围,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平安长清”贡献坚实力量。

匠心打造队伍,凝聚宣传力量

长清区推行扫黑除恶斗争“1+1+N”宣传模式以来,区扫黑办不断扩充志愿宣传队伍规模,强化志愿宣传队伍素质,截至目前已配备了由各相关单位、街镇业务骨干组成的“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骨干队”82人,由辖区居民、大学生志愿者组成的“志愿者宣传队”195人。为使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覆盖面更广、针对性更强,志愿宣传队伍根据片区划分成不同的小组,每组均由数名“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骨干队”成员搭配数名“志愿者宣传队”成员组成,并确定一名组长,分小组就地开展宣传工作,实现“全区扫黑一张网,网上各处均到达”。

精心探索方式,营造浓厚氛围

牢固树立“宣传就是战斗力”理念,结合《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一周年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1+1+N”宣传优势,大张旗鼓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坚持传统宣传方式与现代媒体手段相结合、网上宣传与线下互动相结合,拓宽扫黑除恶宣传发动渠道,扩大受众群体,提高群众知晓率,坚定群众信心,赢得群众信任,真正让扫黑除恶理念深入人心、让黑恶分子无处遁形。

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把握扫黑除恶斗争宣传“主旋律”。今年积极借助《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一周年契机,结合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全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集中宣传月”、“集中宣传日”活动,强化全媒体联动,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进行宣传,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斗争目的意义、实施步骤、打击重点、工作成效、举报方式及有关法律法规,营造扫黑除恶斗争强大声势,相关经验在《济南日报》刊发,同时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八五”普法责任清单和各级领导干部学法重点、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有力提高了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

充分利用“九进+志愿者”模式,形成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新格局”。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九进”普法宣传、以案释法和常态化宣传活动,积极组织扫黑除恶斗争志愿宣传队伍“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工地、进家庭、进市场”。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奏响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最强音”

扩宽网络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开展宣传,综合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APP、“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同向发力,积极构建覆盖广泛、立体高效的一体化宣传矩阵,切实形成全区宣传工作合力。区扫黑办发挥主力军作用,利用既有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以案说法,及时推送和宣传扫黑除恶工作信息,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举措,展示政法机关打击黑恶违法犯罪的成效,揭露黑恶违法犯罪分子的手法和社会危害。

增强实地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好银行、市场、超市、门面及公园、广场等场所LED显示屏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通过张贴海报、标语,市场小广播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截止目前,全区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3次,发放宣传彩页30000余份;利用学校、医院、广场、车站、集市、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LED显示屏1000余块滚动播发宣传标语20000余次,张贴标语、悬挂条幅600余条;利用224辆公交车、314辆出租车车载显示屏滚动播发宣传标语口号,同时利用沿街商铺LED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标语,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营造了强大舆论氛围。(王军)

来源:济南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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