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山东省扫黑办、济南市扫黑办在济南市历下区泉城广场,举办主题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一周年集中宣传活动,山东省检察院选派多名检...
没能亲临现场、一睹为快的,快快跟随小编的镜头来看看山东检察机关都有啥动作吧……
深入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全省检察机关将高质量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深化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有力牵引,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坚持在精准打击防范黑恶犯罪中检验学习成效。山东省检察院制定印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方案》,紧扣学习、宣传、贯彻三个关键环节,逐条梳理形成“任务单”“作战图”,实行台账管理、项目化推进。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带头宣讲,市县两级检察院跟进制定实施方案,详细部署学习教育、普法宣传等相关工作,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余万份,通过短视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宣传1500余次,组织集体学习培训300余次,合力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有效执行。
持续加大办案攻坚力度。注重引导侦查常态化,坚持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共提前介入涉黑恶犯罪案件721件,批准逮捕415人,提起公诉2177人。注重审查把关常态化,全面落实统一把关制度。山东省检察院采取派员实地阅卷、集体会商研判等方式,对54件涉黑案件审查把关。注重聚焦重点案件跟进指导。对多起重大涉黑案件,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合发力,山东省检察院多次指派业务骨干实地指导,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制定完备工作方案,细化措施,确保办案效果。
持续推动“打财断血”。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依法准确认定和处置涉案财产,加大“黑财”执行监督力度。全省检察机关共对165件涉黑恶案件提出检察监督意见,其中,建议侦查机关追缴涉案财产7986万余元,对169件涉黑恶案件向审判机关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意见。
持续深化“打伞破网”“行业清源”,深挖案件线索。严格线索核查责任,对线索统一分流转办,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26人。扎实开展“固本清源”专项整治行动。制发行动方案,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解决管理缺位、监督不力等问题,共提出检察建议1440件。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政治引领、全面统筹、强力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坚持依法严惩、纪检协同、深挖彻查,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坚持广泛宣传、依靠群众、上下联动,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和“保护伞”为关键点,以推动基层治理和行业整治为着力点,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新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