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勇: 全周期扫黑除恶 全链条打击电诈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已进入常态化阶段,人民法院面临什么新形势?如何做到案件清仓、黑财清底?电信网络诈骗近年来多发高发,人民...
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已进入常态化阶段,人民法院面临什么新形势?如何做到案件清仓、黑财清底?电信网络诈骗近年来多发高发,人民法院如何从严惩处、追赃挽损?
日前,新京报记者专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勇。李勇表示,随着扫黑除恶斗争进入常态化阶段,案件疑难复杂程度有增无减,在一些区域、行业内,滋生黑恶的土壤仍然存在。人民法院将以快节奏、高质量的要求按时完成涉黑恶案件的审判执行任务,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同时,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跨境化、隐蔽化的特点,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全方位、全链条打击,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需要大家在生活中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妥善保护好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等物品,丢失后要立即挂失。已经废弃不用的银行卡、手机卡要及时注销,不要随意丢弃或向他人随意提供,更不能买卖。
强化防诈观念。不要贪图小惠小利,接到和转移财物有关的电话,要提高警惕。凡是来电让告知银行卡信息、验证码的,不要轻信。要通过正规官网客服咨询,不要轻易点击对方提供的网址和链接。
一旦发现有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遇到可疑情况也要及时报警,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侦查工作。
此外,建议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它能够预警诈骗信息,快速举报诈骗内容,提升用户防骗意识。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勇
谈扫黑除恶
将持续推动案件清仓、黑财清底
新京报:扫黑除恶斗争备受关注,人民法院在这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李勇:2018年以来,人民法院贯彻全周期管理理念,统筹开展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犯罪分子,努力贯通“深挖根治”与“长效常治”,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好转。
人民法院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严惩高压态势,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多种手段,严格把握取保候审、缓刑、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切实提升扫黑除恶斗争成效。2018年至2022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恶案件3.9万件26.1万人,涉黑恶案件财产刑及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执行到位2461.1亿元,财产刑执行到位率90.85%,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执行到位率82.37%。
新京报: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已经进入常态化阶段,人民法院在严惩黑恶势力方面面临什么新形势?
李勇:新形势下,案件疑难复杂程度有增无减。与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比,目前案件总量有所减少,但疑难复杂程度并没有降低。由于黑恶势力逃避打击和反侦查能力不断增强,证据审查、案件定性、财产权属甄别等问题更加错综复杂,如何在审理“钉子案”“骨头案”时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及时破解法律适用争议问题,是当前阶段较为突出的焦点和难点。
同时,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任务艰巨。五年来,经过专项斗争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强力推进,黑恶势力得到有效肃清,社会环境明显好转,但在一些区域、行业内,滋生黑恶的土壤仍然存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欺行霸市以及黄赌毒、盗抢骗等案件依然多发,这些违法犯罪活动易与黑恶势力相伴相生。
新京报: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将如何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李勇:人民法院将自觉服务大局,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立足审执职能,大力推动案件清仓、黑财清底。要以执法办案为重点,依法履职尽责,着力提质加速,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工作方法,严格审限管理,开展执行攻坚,凝聚各方力量,加强配合协作,以快节奏、高质量的要求按时完成涉黑恶案件特别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的审判执行任务。
谈电信网络诈骗
增强防骗意识 警惕境外“打工”陷阱
新京报:针对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多发高发的情况,人民法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
李勇: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强化法律支撑,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6年、2021年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等规范性法律文件,针对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和明确法律适用标准,适应实践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指引执法办案。
人民法院坚持从严惩处、全面惩处、准确惩处的方针,用足用好现有法律规定,审结了一大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2022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2.1万余件,4.6万余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同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动案件审理与追赃挽损“齐头并进”,最大限度挽回被骗群众财产损失。
此外,各级人民法院还注重强化法治宣传,有针对性地教育广大群众提升防诈反诈意识,推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新京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到案后,人民法院如何追回被害人被骗财物?
李勇:如何追回被骗财物,是人民群众,特别是被骗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两高一部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均对涉案财物追缴和返还相关问题作了规定,对于查扣在案的赃款赃物,如果权属明确,能够准确判定系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依法及时返还,如果在案财物不足以清偿所有被害人损失,应当按照比例返还。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文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严惩犯罪分子的同时,要把追赃挽损作为重要工作同步推进,依法彻查、追缴涉案资金,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和具体内容抓实抓好。各级人民法院切实敦促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探索建立涉诈冻结资金依法及时返还机制,确保涉案资金优先返还被害人。
新京报:对于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您有什么建议?
李勇: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仅是人民群众的期待,也是司法机关的职责。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除了依靠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还需要公民个人不断增强防骗意识,提升识诈反诈能力。
还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有些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披着合法的外衣,以公司名义招工实施诈骗犯罪。年轻人外出打工,尤其是到境外打工,对公司的基本情况应充分了解,一旦不慎落入犯罪团伙,应择机报警或通知家人,不能对从事犯罪行为抱有侥幸心理,不要以为自己只是按照要求“打打电话”,团伙的犯罪与自己无关,这种简单幼稚的想法可能最终导致自己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并被追究法律责任。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定要及时报案,尽可能提供线索,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新京报:近年来“帮信罪”案件数量激增,学生、未成年人也有涉案。对此,法院在审判中如何把握?如何预防遏制此类犯罪?
李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上游犯罪之一,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一类重要“帮凶”,此类犯罪的行为方式主要包括非法买卖“两卡”(即手机卡、银行卡),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提供套现、取现工具,以及提供软件工具等。统计数据显示,当前帮信罪案件涉案人员的低龄化现象比较突出,“80后”“90后”被告人占很高比例,特别是一些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刚毕业大学生涉案,令人十分痛惜。
人民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方针,重点打击犯罪集团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分子,对于这些人员毫不犹豫地严厉惩处。同时贯彻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刚毕业大学生等实施帮信犯罪的,会综合考虑其地位作用、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情节,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感化、挽救,在法律框架内体现政策,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