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公安局公告

2022-08-17 09:32:04 来源:  评论: 0点击:   收藏

关于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切实推动全县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常态化纵深发展,封...

关于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征集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切实推动全县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常态化纵深发展,封丘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集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强装强卸、阻工滋事及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利用网络实施敲诈、恶意索赔、舆情敲诈、网络贩枪贩毒、网络色情、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制售传播淫秽物品的黑恶势力。

(十一)与境外黑社会组织相勾连以及跨国跨境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十二)其他行业、领域出现的黑恶势力,可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举报、揭发检举。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110;0373-8226500

2.信件举报地址:

封丘县城关镇东街150号  封丘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扫黑办

三、举报注意事项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以上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对举报人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特此公告

封丘县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来源:平安封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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