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见闻·基层行丨张鹏宇:扫黑除恶当先锋

2022-05-23 10:31:43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司法服务效能之星”系列报道之张鹏宇  扫黑除恶当先锋(一线见闻·基层行)  安阳融媒记者 郭强 通讯员 宋琪  一摞卷宗高高累起,一记法槌铿锵有力,一身法袍威严端坐,一脸正气大义凛然。他惩恶...

  “司法服务效能之星”系列报道之张鹏宇

  扫黑除恶当先锋(一线见闻·基层行)

  安阳融媒记者 郭强 通讯员 宋琪

  一摞卷宗高高累起,一记法槌铿锵有力,一身法袍威严端坐,一脸正气大义凛然。他惩恶扬善,自2010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2018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1年7月被评为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他就是内黄县人民法院豆公法庭庭长、一级员额法官张鹏宇。

  笃志前行

  打击黑恶犯罪势力

  对于扫黑除恶,张鹏宇有着强烈的使命感。作为一名刑事法官,他深知每起黑恶案件的审理判决都会起到引领性作用,因此要特别慎重。作为业务骨干,他与该院主管院领导、刑事审判庭庭长一同承办了多起涉黑涉恶案件。

  2020年,该院承办了中央扫黑除恶第六督导组交办的李某合等41人涉黑案件。该案涉案犯罪嫌疑人较多,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6项罪名,36起犯罪事实,19起违法事实,卷宗近210册,是内黄县人民法院建院以来审理的最大一起案件。张鹏宇作为该案具体承办人,自接到案件起,就全身心投入阅卷、研究案情工作,仔细查看卷宗材料,认真审查证据,他和整个办案团队整理了200余页的阅卷笔录,做到对案情了如指掌、对争议焦点烂熟于心,保证了庭审圆满进行。

  经过7天紧张有序的庭审,张鹏宇和办案团队共同精心制作了312页的判决书,并就财产处置情况以附表形式予以明确,对被告人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一一作出回应。最终,41名被告人均未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全案服判息诉,该案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精品案件。

  以人为本

  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2019年,王某生与王某强因宅基地纠纷发生口角,情绪激动下,双方的争执演变为肢体冲突,造成了王某强轻伤的后果,王某生因此被诉至内黄县人民法院。

  “这么简单的案件,好办。”“一开庭就可以着手写判决书了。”……大家都认为该案依法判决省时高效,是个很简单的案件,但张鹏宇却并没有在开庭后立即着手写判决书,不因为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匆忙作出判决。

  张鹏宇从矛盾根源着手,尝试着去调和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的主要矛盾。他耐心疏导双方激动的情绪,背对背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从分析宅基地纠纷的始末到讲明利害关系,再到因案施策、化解矛盾……经过十几次调解,被告人王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赔偿被害人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3.7万元,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双方的紧张关系得以缓和。案件以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而终结。

  2020年6月,当被告人王某生得知自己的判决结果后,没有上诉,也没有感到愤愤不平,反而对主审法官张鹏宇心存感激。因为张鹏宇不仅很清晰地向他释法明理,还耐心劝导他与被害人,很好地解决了双方因宅基地纠纷而造成的邻里矛盾,使得他们的邻里关系恢复和谐。

  联合调解

  矛盾化解新思路

  2016年,在审理张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时,张鹏宇认真细致阅卷,严肃公正开庭,用心倾情调解,然而因双方矛盾较大,特别是被告人家庭经济困难,不能及时足额赔偿受害人,受害人明确表示不满,致使案件存在一定隐患。

  眼看老办法不起作用,张鹏宇试着改变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新的调解方式,努力化解矛盾。他联系律师、人民陪审员、司法所调解人员共同组成了专门调解委员会,集思广益、认真推敲,对张某某故意伤害案进行联合调解,以法理说服当事人、以情理劝服当事人,最终使得被告人及其家人态度软化,案件迎来新的转机。在专门调解委员会的努力下,被告人及其家属愿意凑4万元赔偿给受害人,受害人也予以谅解并出具谅解书,双方矛盾得以缓和。最终,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自此,张鹏宇开始不断探索刑事案件办理的方式方法,不拘泥于固有“套路”,探寻新的办案路径,根据不同的案情施以具体解决方案,最终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而专门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方法也成为该院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亮点。

  公正裁判

  为困难群众送去温情

  在办理刘某某交通肇事一案时,张鹏宇走访了被害人的家属,面对生活贫困的被害人的母亲王某某,张鹏宇深深感受到她的痛苦和哀伤。看到这位因失去孩子而哽咽的母亲时,他柔声安抚。但当这位母亲悲愤地要求张鹏宇一定要重判被告人时,他却温和而坚定地释法拒绝。他很理解这位母亲的丧子之痛,但是法律不是儿戏,被告人会受到应有的惩罚,而不是超出法律的惩罚。张鹏宇一点一点为王某某普及法律知识,为她讲清楚刑事诉讼法“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精神,告诉她被告人刘某某的确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如何制裁,只能在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内作出裁判。之后,张鹏宇又多次看望王某某一家,为他们送去生活用品,帮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他知道,自己能做的并不多,但是能帮一点是一点。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为法官,不能囿于情感,所做的每一个判决都应在法律的尺度之内,绝不能有一丝偏颇。”张鹏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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