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2022-03-18 09:00:1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收藏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贵港市两级法院审结涉黑涉恶犯罪刑事案件82件,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6个、恶势力集团8个、恶势力团伙6个,惩处包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人,判处刑罚241人,查控涉案财产价值超3亿元,...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贵港市两级法院审结涉黑涉恶犯罪刑事案件82件,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6个、恶势力集团8个、恶势力团伙6个,惩处包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人,判处刑罚241人,查控涉案财产价值超3亿元,查补税款、罚款及收取滞纳金共5307万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及平南县人民法院均二次被评为“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获记集体三等功二次……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圆满收官,但收官不是收兵,而是常态化打击治理的新开端。

强化组织与制度,明确各项具体措施

“全市法院保持决心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工作不松懈,要抓住关键点、打好组合拳,扎实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贵港市法院保持原有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完善工作制度,长效运行、持久用力,切实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将常态化扫黑除恶作为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任务。

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总结专项斗争成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贵港市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从常态化依法惩处、常态化“打财断血”、常态化“打伞破网”、常态化职能延伸和常态化宣传引导五个方面明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各项具体工作措施,为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提供制度保障,时刻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黑恶势力没有一定经济实力支撑,很难成其势、更难成其大。

随着“党组领导机制”“院庭长办案机制”“庭审保障机制”等10多项机制的出台,贵港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部门通过庭审举证质证,查明涉案财产来源、性质、权属,用好用足判处财产刑、追缴、罚没等法律规定,作出明确具体的财产判项,最大限度实现追赃挽损。

突出重点环节,以“铁案” 提质增效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1年8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廖某涉恶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这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首例二审审结的涉恶案件。

“判得好!我们可以睡个安稳觉了!”得知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廖某已伏法,曾经备受欺压、不敢发声的当地群众纷纷叫好。

民心所盼,剑之所指。该案自2021年3月立案,5月一审审结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利用庭前会议解决程序性事项,明确案件争议焦点。同时,在案件定性、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定罪量刑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最终作出了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依法判处廖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首战告捷,也为稳步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借鉴作用。

桂平市曾某、潘某等13人涉恶集团成员伏法,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刑罚;港南区甘某等12人涉恶团伙成员伏法,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刑罚……

2021年,贵港市法院审结涉黑恶案件36件,打击恶势力犯罪集团6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个。

延伸司法职能,源头治理固根本

“横行霸道害乡邻,欺压百姓定罪刑。玩权弄权当‘虫蝇’,举报立即进牢门。”在宣传摊点前,法院干警将扫黑除恶宣传知识改编成“顺口溜”,向来往群众宣传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中,法院干警面对群众关切“不懈怠”,对问题线索“不放过”,对反馈答复“不遗漏”。在街头巷尾、群众家中、乡间路上、商店门面,常常看到法院干警发放、张贴宣传资料,征求群众意见,填写走访问卷,摸排线索,并告知群众涉黑涉恶问题的举报方式。去年,贵港市两级法院发放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手册2000余册,悬挂标语、横幅等100余幅;利用新媒体发布案件信息100余条,先后组织集中宣判行动5次。

扫黑除恶的步伐从未停止,力度从未减弱,今后,全市法院将持续提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在新起点上,为推动平安贵港、法治贵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梁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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