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法院 扫黑除恶取得了啥成效?

2021-12-29 09:56:23 来源:  评论: 0点击:   收藏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孙伟博 刘少玄)12月24日,禹州市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钱某等4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及张某伟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宣判,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孙伟博 刘少玄)12月24日,禹州市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钱某等4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及张某伟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宣判,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案件详情,通报禹州市法院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取得的成果,彰显禹州市法院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组织实施有组织犯罪37起,违法事实11起,非组织犯罪6起,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卖淫罪等14个罪名。

    本案查封、扣押、冻结房产、车辆、土地、银行账户等财产共八大类,涉案资金10.2亿多元。

    禹州市法院经审理认定,该案涉黑成员41人,其中被告人钱某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3人,积极参加者15人,一般参加者22人。结合查明事实与案件具体情节,对组织、领导者钱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205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某伟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钱某案件的关联案件,结合查明事实与案件具体情节,对被告人张某伟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7万元。

    案件的判决,彰显了禹州市法院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不断巩固和扩大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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