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我院共受理了廖章宝涉黑“保护伞”案,雷炳亿等人涉恶团伙案,邓区、李伟旗两名武鸣辖区内“府城帮”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涉黑案等涉黑涉恶案件9件29人,全部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彰显法治、顺应民心,为守护平安邕宁发挥了重大作用。
合议庭审理南宁市横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原大队长宁椿严涉黑“保护伞”案。该庭审入选全区法院“百优庭审”
公开宣判南宁市公安局明秀派出所原所长廖章宝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案
公开宣判被告人杨发胜等15人涉恶团伙敲诈勒索、盗窃案
2019年以来,审判涉及侵犯企业投资者、经营者权益的犯罪案24件,对发生在龙岗新区夜市收取“保护费”、对停车场经营者、地铁4号线项目部实施敲诈勒索以及对过往车辆强收“通行费”的恶势力进行打击,充分发挥了刑事审判在护航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独特作用。
公开宣判一起发生在五象新区的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恶势力团伙案件
此外,我院还派出刑事法官参加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巡回宣传,就我院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以案说法并录制视频供《邕宁发布》微信公众号播放。
向有关国家机关、学校等发出司法建议9条,与纪委监委、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共同建立扫黑除恶工作联动机制,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