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李穆 周祥锋)9月16日,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沈乐平等10人涉恶一案。被告人沈乐平、郭继波、程小锋、王云鸽、罗亚静、苗成、李雷雷、刘宜康、...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李穆 周祥锋)9月16日,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沈乐平等10人涉恶一案。被告人沈乐平、郭继波、程小锋、王云鸽、罗亚静、苗成、李雷雷、刘宜康、王荡、张俊涛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
庭审过程中,该院刑事审判庭严格按照涉恶案件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案犯罪事实进行了认真调查,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意见,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被告人亲属和群众17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下一步,瀍河法院将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依法及时、公正做出裁判,为建设平安河南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瀍河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