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胜利收官,常态化扫黑除恶已经步入正轨。作为专项斗争中的“主力军”,我区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有哪些计划?4月2日,全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胜利收官,常态化扫黑除恶已经步入正轨。作为专项斗争中的“主力军”,我区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有哪些计划?4月2日,全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为我们揭秘了老百姓最关心的那些问题!记者 白晓丹
侦办涉恶个案299起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士渠在发布会上通报,三年来,全区公安机关共侦办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3起、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团伙案件33起、涉恶九类个案299起、抓获1631人;打击取缔非法组织75个,侦办非法活动案件135起,打击处理1535人;抓获网上在逃人员1177人;破获陈年积案17起、隐案17起。“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区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净化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有序推进了全区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切实维护了全区政治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2020年我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9.39%。”陈士渠说。
据了解,三年来,全区公安机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健全专项斗争的组织体系,营造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搭建联系群众的便利平台,严惩违法犯罪的涉案人员,根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破除钱权交易的滋生土壤,营造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筑牢扫黑除恶的工作根基,对人民群众最关心关切的涉黑恶势力案件全部宣判完结。
群众举报反馈率达10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想取得完全胜利,就必须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陈士渠介绍,三年来,全区公安机关始终坚持发动和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全国“12337”智能举报平台作用,公布区、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扫黑办地址,公安厅扫黑办专门在微信公众号上开通“一键举报”功能,加大对黑恶线索举报人和证人保护措施,为热心群众解除后顾之忧,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据了解,三年来,全区公安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等各类线索1405条,办结率达96.8%,其中群众举报线索反馈率达100%,全区公安机关累计向群众发放举报奖金119.21万元。
在谈及如何保护举报人员安全等问题时,区公安厅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次仁旺拉表示,公安机关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证人保护制度”的规定,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对群众进行保护。在举报黑恶线索前,举报人可以通过信件、电话等匿名方式进行举报,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人意愿,除保留举报人必要的联系方式外,不会在举报内容中体现举报人任何身份信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公安机关会向举报人就相关案情进行深入了解,或采集、补充相关证据,期间还会根据举报人的需求提供保护措施;案件办结后,公安机关会第一时间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论、处理结果,确保案件办理结果让举报人满意。
斗争进入常态化阶段
陈士渠表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常态化阶段,不会给黑恶势力卷土重来的机会。全区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到扫黑专班不撤、举报方式不变、保持思想不松、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坚定不移、持之以恒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与黑恶势力作长期的坚持不懈的斗争,持续改善社会治安环境,确保社会持续和谐稳定。
发布会上,区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还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来源:“西藏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