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至29日,五件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在南通法院驻所支云科技法庭集中宣判。这也标志着崇川法院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清结”目标阶段性胜利。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崇川法院始终将涉黑...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崇川法院始终将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打准打实”标准不动摇,确保已受理的案件依法如期审结。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7件,已判决26件,151名涉黑恶犯罪分子获刑。其中,何某军等16人涉黑案入选省高院公布的涉“套路贷”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
院长挂帅督办,以“铁案”垂范启动牵引力
今年7月14日,由崇川法院院长娄宏春承办的彭某兴等15名被告人涉黑案进行宣判。彭某兴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垄断了长江B7浮水域的非法采砂业,以停泵、砸机器、殴打等手段相威胁,向非法采砂的采砂船船主收取“保护费”,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彭某兴被判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是该院审理的首起危害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的涉黑案件。
“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针对该流域因被告人非法采砂生态环境受到破坏问题,我们一并审理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彭某兴等5名被告人在媒体刊登向社会公众道歉的声明,并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专家评估费等共计77万余元。”娄宏春介绍,该案的审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彰显了“长江大保护”中的司法担当。
施某雷等1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系我市首例跨境赌博案。该院党组书记陆燕红作为审判长挂帅审理此案。施某雷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一亿二千三百万元。
在“领头雁”的率先垂范下,该院其余25件涉黑涉恶案件均由院庭长承办,以确保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向科技要效率,为“六清”目标增强助推力
9月29日上午,被告人郑某略等12人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容留他人吸毒、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在南通法院驻看守所支云科技法庭宣判。此前,该案审理也在驻所支云科技法庭进行。以防爆玻璃为界,审判区域和被告人受审区域全封闭隔断,法官、公诉人、辩护人等和被告人通过扬声传导设备传递声音,被告人与合议庭成员等全程无接触;庭审全过程通过技术设备传输至法院院部的审判庭,供被告人家属等人员旁听。
据统计,今年6月底以来,崇川法院运用支云庭审系统、驻所科技法庭共审理涉黑涉恶案件11件,有效破解疫情防控期间多名被告人异地关押受审难的问题,确保防范疫情与扫黑除恶两不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取得阶段性胜利。
“刑事案件适用网络庭审的范围严格受限,南通法院驻所科技法庭满足了线下庭审、网络庭审、远程旁听等多种需要,同时解决了案犯异地羁押、同案犯分别羁押等情形下的庭审难问题,值得点赞!”江苏省人大代表、南通市委党校教授赵园园在旁听一起案件庭审后由衷称赞。
溯本清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支撑力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在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中,崇川法院注重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和社会综合治理有机结合,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通过加强社会乱象整治,强化对盗窃、抢劫、寻衅滋事、聚众赌博、交通肇事等案件的审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娄宏春介绍,该院把线索核查作为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诉求、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的有效抓手,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涉黑恶犯罪、“保护伞”等违法犯罪线索依法移送纪委、公安,对发现的涉民间借贷、工程建设、金融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和治理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截至目前,已汇总出291条涉黑涉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排查出7条涉“关系网”“保护伞”线索移送区纪委、监委,向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珠海监管分局等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6条。
既要当好裁判者,也要努力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者。结合重大典型案件公开宣判,崇川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旁听,制作宣传展板,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平台进行以案释法,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以“看得见的正义”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徐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