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 除恶务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

2020-09-01 09:59:09 来源:  评论: 0点击:   收藏

    □河南法制报记者杨占伟通讯员陈蔚    今年以来,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央、省、信阳市、平桥区以及上级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目标、最后一年任务要求,坚持稳中...

    □河南法制报记者杨占伟通讯员陈蔚

    今年以来,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央、省、信阳市、平桥区以及上级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目标、最后一年任务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以增强政治执行能力、依法办案能力、综治参与能力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长治常效,确保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依法严惩犯罪确保打击力度和效果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8件180人,审查起诉涉黑恶案件40件166人。

    该院把办案攻坚、提升办案质效摆在突出位置,精选办案能力突出的6名员额检察官组成涉黑恶案件办理专班,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带头办理重特大案件,集中做好涉黑恶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法律监督、综合调研等工作;坚持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贯彻落实“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的精神,严格审查、层层把关,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在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的基础上,严格依法定性,与侦查机关认定不一致的事实和罪名坚持提请区扫黑办召集三家会商研究,力争达成共识,做到定性准确且诉判一致。

    多方沟通协作形成工作新合力

    该院落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机制,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协作,把握好引导尺度,发现问题、层层把关、提早解决,确保公正司法、程序正当,让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建章立制确保工作规范,该院与辖区6个公安分局会签了加强案件办理程序衔接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沟通、及时汇报,确保精准打击,加强协作配合,提升办案质效。

    发挥监督职能依法追捕追诉

    该院自上至下增强监督意识,深刻认识到追捕追诉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细致审查,确保“不错不漏”。该院涉黑恶案件办理专班成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集体讨论机制,对拟提请追诉的案件,召开部门会议讨论,确保追诉质量;完善跟踪监督机制,实行“谁主办、谁监督、谁跟踪”,增强办案人员责任感;完善交流沟通机制,保证追诉效果。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追捕6人、追诉7人,提出抗诉两件,追加遗漏罪行1件。追捕追漏的13人均已被判决,确保了涉黑恶案件不漏一人、不漏余罪。

    该院将打伞破网、一案三查和涉黑恶线索排查工作相结合,坚持统筹协作,注重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和区扫黑办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将涉黑恶线索与普通信访件分流,并及时移交侦查机关、派驻纪检监察部门,指定专人建立台账,跟进核查进度,统计反馈情况,提升线索核查质效。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证据为中心。根据案件特点,该院坚持由证到供、由供到证的有机结合,以扎实的外围证据为突破口,着力把案件办成铁案。发动群众力量,拓展“保护伞”线索来源。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深入走访调查,采取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向基层群众宣传涉黑恶案件的类型和危害性,发动群众勇于监督、敢于举报。

    强化线索核查深挖“保护伞”

    坚持“打财断血”落实“打、治、建”综合治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严防死灰复燃,该院开展逐案“回头看”工作,逐案核查财产处置情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引导社会综合治理职能,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和完善社会治理。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在金融安全、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环境保护等领域向相关部门单位共计制发3份检察建议书,堵塞管理漏洞,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高峰表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院紧紧围绕相关部署要求,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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