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我市在平原艺术中心举行“宪法宣传月”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登喜主持。市委书记张国伟同志到会,并宣布“宪法宣传月”全面启动。 “宪法宣传月”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
12月2日,我市在平原艺术中心举行“宪法宣传月”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登喜主持。市委书记张国伟同志到会,并宣布“宪法宣传月”全面启动。
“宪法宣传月”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开展一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维护宪法权威,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新乡建设。
“宪法宣传月”活动,紧紧围绕大局,服务和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采用主场活动+分设主题日方式,创新13项举措,暨举办市委中心组集体(扩大)法治讲堂、刊发市长署名文章、发表电视讲话、“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型集中宣传、持续开展“德法涵养文明·共建平安校园”、“学习宪法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遵守宪法 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等主题日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厚植全社会宪法信仰,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王登喜同志就贯彻落实好“宪法宣传月”工作任务,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尊崇宪法,切实增强宪法自信。二要遵守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三要宣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要不断创新宪法学习宣传的方式方法,通过灵活多样的手段,喜闻乐见的语言,在潜移默化中使宪法知识家喻户晓、宪法理念深入人心,让每一天都是“国家宪法日”,让每一月都是“宪法宣传月”。
市四大班子中心组成员;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园区、各大型企业、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省驻新、市各新闻单位负责同志6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了启动仪式。(李爱萍)
启动仪式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登喜主持。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郅晓峰同志宣读《2019年新乡市“宪法宣传月”工作方案》。
市委书记张国伟同志宣布“宪法宣传月”全面启动

全体与会人员集体进行宪法宣誓。
责任编辑: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