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检察强化措施 有黑必扫 除恶务尽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2018-09-05 08:54:41 来源:  评论: 0点击:   收藏
  本报讯 (记者 赵新颜 通讯员 刘楠)“优化办案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加大对黑恶犯罪打击的‘精度’和‘力度’,做到有黑必扫、除恶务尽。”记者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党组迅速部署、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全市两级检察院均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涉黑犯罪检察组,集中行使涉黑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信访事项办理等刑事检察职能,实现了“捕诉监访信”专业化一体化办理涉黑犯罪案件。

  在执法办案中,全市两级检察院一方面坚持凡黑必扫、凡恶必除,聚焦黑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突出打击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做到打准、打狠、打出声势;另一方面,严格审查把关,认真贯彻《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罚当其罪,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同时,强化法律监督力度,对办案中发现的黑恶势力犯罪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线索,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将及时监督立案,对发现的漏犯、漏罪将依法追捕、追诉。
为形成办案合力,我市两级检察院还不断完善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公检联席会议制度,正在协调建立职务犯罪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对重大、疑难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涉黑犯罪检察组及时派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帮助侦查机关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定期不定期与公安机关就证据固定、案件定性等问题沟通协调,有效节约办案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据了解,下一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将把扫黑除恶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从重从快惩处黑恶犯罪的同时,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做到执法办案质量同效果并重。积极推动建立扫黑除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拟不捕不诉案件公检两级会商机制、“三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一审判决书)同步审查机制、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发现移交机制等,防止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问题发生。协调建立职务犯罪线索发现移交机制,深挖黑恶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同时,延伸办案职能,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

关于

头条推荐

    热点推荐

      新闻高清图集

        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意见反馈  新闻地图  旧版回顾
        网站简介- 联系方法- 招聘信息- 新乡日报社简介-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大河新乡网版权所有
        ©1997-2017